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 > 考试政策 > 市级以下 > 正文

2018年温州市考录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7-11-17 17:23:09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8年温州市考录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公布如下:
  2018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8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按以下办法进行审查:
  一、招录机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按照公布的2018年温州市公务员招考职位要求的所学专业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方可报考。
  二、招考职位对招考所学专业明确的,招录机关按所明确的专业进行审查。招考职位对招考所学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对应的学科门类专业进行审查。
  三、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录机关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研究确定。
  2017年11月17日
  附: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
  2.《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