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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17-10-17 09:30:17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31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人才储备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对人才引进体制机制的一种探索和创新,为高层次与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提供一个平台。其主要功能是围绕定海区建设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引进和储备一批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
  二、招聘计划(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17年10月2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定海新闻网(www.zsdinghai.com);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31日;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好《2017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定海党建网、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定海新闻网下载[以下简称招聘网站]),并将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播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网站。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11月2日前通过定海新闻网(www.zsdinghai.com)公布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1)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证明本人播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等有关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新闻网另行通知;
  (2)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信息错误或在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资格复审时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4、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等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即予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6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与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评报考岗位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取得专业技能考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将在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业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定海新闻网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并在定海党建网和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先试用后入编”的方式,与区人才储备中心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作为试用考核期,试用考核期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试用考核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人才办备案。试用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区人才储备中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试用考核期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本科生及以下9万元(含五险一金,下同),硕士研究生11万元,博士研究生13万元。
  六、公示及聘用
  试用考核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定海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定海党建网、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dhrl.gov.cn)、定海新闻网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党建网、定海新闻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 0580—2601592;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新闻中心 0580-2053628;
  4、定海区投诉中心 0580—8260076。
  八、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 0580—2601592;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定海区新闻中心 0580-823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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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2017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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