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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绍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19人公告

2016-08-16 09:03:51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浙江绍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16日。报名地点: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市国土局)。详见下文:
  绍兴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绍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系绍兴市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中心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2. 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绍兴市区户籍(包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
  3.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窗口工作经验及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测绘工程、信息化管理专业者优先。
  4. 能讲普通话,听懂绍兴方言,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于2016年8月15日--8月16日工作时间内到本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地点: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市国土局)。咨询电话:0575-85138458, 85157235,88019415(工作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等必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报名表》一式一份(附后)。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60%),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面试采取提问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通知体检。未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应聘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人员与劳务代理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中心各窗口工作。薪资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绍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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