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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招聘编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告

2015-07-02 11:13:42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招聘编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8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9:00-7月10日16: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招聘编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招聘编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北区政办抄〔2015〕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公开招聘职工。
  二、招聘对象范围、应聘基本条件
  (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北区所属司法所编外聘用制人员8名,宁波大市内户籍,年龄在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适应基层工作环境,服从分配,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3、工作主要从事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有时具有一定的对抗性。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法律类专业、社会管理或心理学专业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7、退伍军人和持有社会工作者证者优先。
  8、无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内容
  1、招聘岗位:江北区所属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8人(若笔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4: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工作地点:江北区各街道(镇)司法所;
  4、工作内容:以管理社区矫正对象为主,兼管司法所工作。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7月6日9:00—7月10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招聘编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16日9:00—7月17日16:00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具体考试内容由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入围下一轮的依据,不计入最后的总成绩。面试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查询。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技能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为最后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相同,参考笔试成绩确定人选。
  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查看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核准后,在 宁 波 人 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五、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双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徐老师 87386685(咨询工作岗位相关事宜)
  徐老师 87668236(咨询工作岗位相关事宜)
  忻老师 87861637(咨询报名考试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665609、8386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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