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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平湖市生命阳光社工服务社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禁毒社工)公告

2015-01-08 16:01:30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2015平湖市生命阳光社工服务社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禁毒社工)1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9日。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禁毒工作实际,平湖市生命阳光社工服务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禁毒社工),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禁毒社工1名(男性),派驻曹桥街道从事禁毒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热爱禁毒工作。
  2、在本市有固定住处,户籍不限。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具有相关社会工作经验者,社工、政法、心理学类专业或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湖市生命阳光社工服务社 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路55号(平湖市社会组织创益园107室),联系电话:0573-85137006。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取得的其他专业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并填写完整报名表。
  四、招聘办法
  根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招考职位进行招收,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按以下程序招聘: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为禁毒法律法规、禁毒常识为主(禁毒法、浙江省禁毒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戒毒条例、吸毒检测程式规定、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禁毒的相关条款),题型包括填空、单选、多选、简答、论述。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3、体检: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患有严重疾病无法适应工作的不予录取,并根据分数依次替补。
  4、聘用:经招考程序录取后,对聘用人员组织上岗培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适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五、相关待遇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年收入约三万元左右(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3、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平湖市生命阳光社工服务社。
  平湖市生命阳光社工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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