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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聘70名巡防协警公告

2014-12-30 10:01:04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聘巡防协警70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巡防大队报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明月街495号,详见下文。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聘巡防协警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巡防协警70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男身高170cm以上,裸视0.8以上。
  3、热爱巡防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退伍军人、有技能者可优先考虑。(技能特长包括摩托车、汽车驾驶技能,长跑、短跑、篮球、散打、搏击等运动特长)
  6、具有浙江省户籍,外省籍人口需办理暂住证并在本地居住两年以上,在本地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程序
  自公告之日起,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巡防大队报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明月街495号,联系电话:0579-82305736。
  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退伍证、驾驶证等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工作职责
  协警必须在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实施巡逻、盘查、设卡、守候、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
  2、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有关警情和突发性事件;
  3、协助公安机关参加重大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6、参加日常警体训练活动;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社会治安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录用后,经过培训上岗,试用期为二个月,经试用合格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专职巡警实行薪金制,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等级工资、考核奖金和综合社会保险等五个部分,年收入人均约4.2万元。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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