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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省公安厅(含云南警官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2021-05-07 14:09:32 字号: | | 【 打印 】
  2021云南省公安厅(含云南警官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云南省公安厅(含云南警官学院)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云南省公安厅(含云南警官学院)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云南省公安厅(含云南警官学院)职位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文件执行。体能测评当天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资格复审材料。
 
  (一)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请考生务必于7:30前到场,迟到者不得进场并取消体能测评资格;8:00开始测试。
 
  (二)地点: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进入)。
 
  三、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每个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为方便考生,进一步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可自愿在现场等待递补。递补考生在接到递补通知后2小时内未能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在当天18:00前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一)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体能测评结束后;
 
  (二)地点:云南警官学院2号楼阶梯教室202;
 
  (三)审核内容: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查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笔试准考证(两份,提交一份);本人身份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待业或自由职业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进行报名推荐〕、报名登记表(请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招录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学历学位证网上验证(登陆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学历学位并打印);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云南省公安厅2021年招录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考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报考财会职位的,须提供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基层工作经历解释把握: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注明工作期限,工作期限也可提供劳动关系合同或离职证明);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退役军官或退役士兵,需提供在部队团以下单位工作或士兵服役经历相关证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属于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需提供学校证明或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相关证明;具有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的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四、重要提示
 
  (一)招录工作有关信息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或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面试等后续考录工作以云岭先锋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执行《云南省公安厅2021年招录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承诺书》相关要求,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当天服从指挥安排。
 
  (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考录程序。
 
  (四)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871-63052682、63052659。
 
  附件:
 
  1.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承诺书.doc
  云南省公安厅
 
  2021年5月1日
 
  文章来源: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1/5/1/356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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