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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5-26 16:20:28 字号: | | 【 打印 】
    云南西双版纳州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2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西双版纳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 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西双版纳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2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一)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0名,其中:州级公共卫生机构(含承担120急救任务及管理非独立传染病医院或院区的医疗机构)88名、县级及以下公共卫生机构32名。
 
    (二)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其中:州级医疗机构30名、县级医疗机构30名。
 
    (三)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招聘完成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到各乡镇卫生院的具体工作岗位。
 
    以上岗位共招聘220名,聘用后均为编制内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四)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实际聘用人员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30000元。
 
    (五)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六)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https://zrsj.xsbn.gov.cn)、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https://wjw.xsbn.gov.cn)、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查询。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4.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5.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
 
    6.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7.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8.通过审核并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2020年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打印准考证。
 
    9.报名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而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的情况,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
 
    10.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3)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5)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由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笔试地点: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在各地设置的考点参加笔试,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七、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到公安部门进行毒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毒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报考岗位有具体体检要求的,须符合相关体检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由本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由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人事科) 0691-2146130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691-2122353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48541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7155911
 
    附件:西双版纳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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