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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红河泸西县监察委员会泸西县公安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2020-02-28 14:15:44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云南红河泸西县监察委员会泸西县公安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30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泸西县公安局政治处416办公室。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泸西县监察委员会泸西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泸西县监察委员会、泸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30名(其中:女性不少于3名,不高于5名)。主要从事留置看护等监察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 年龄范围:18-30周岁(1990年3月2日以后、2002年3月3日以前出生);
 
  3. 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4.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
 
  1. 中共党员;
 
  2. 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
 
  3. 具有公、检、法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法学、汉语言文学、文秘、财会、公安、审计及计算机专业毕业;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接受过党政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但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 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人、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 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监察辅助的情形。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每月4000元/人(含“五险”+意外伤害险),食宿自理。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时间:2020年3月2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2. 地点:泸西县公安局政治处416办公室。
 
  3. 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持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相关证明),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泸西县监察委员会泸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看护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登录泸西之窗网站(http://www.ynluxi.gov.cn/)进行下载,或者现场填报;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公、检、法及其他社会在职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时事政治等知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采取领导小组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人员均参加体检。如有不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下列2项体检内容必须包含在内。①纹身:面颈部纹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不合格。②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体能测试
 
  满分为100分。
 
  测试项目:①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分值40分;②立定跳远,分值30分;③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坐,分值30分。
 
  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成绩现场予以公布。体能测评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体能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
 
  (七)考察政审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如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泸西之窗网站(http://www.ynluxi.gov.cn/)及“红高原泸西”、“泸西警方”微信公众号、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公告由泸西县监察委员会、泸西县公安局监察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泸西县监察委员会 泸西县公安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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