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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公告

2019-10-10 09:42:52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云南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1日。报名地址:昆明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笔试内容包含公文写作。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云南事业单位课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队伍,提升专业化招商团队水平,经研究决定,昆明市投资促进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引资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专门从事昆明市投资环境营销宣传、招商活动组织策划和投资项目推介跟进的投资促进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国内区域投资促进工作,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统筹推进昆明市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往来和国内外经济合作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共2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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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在原单位未解除工作关系或用工合同未到期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6.有其它不适宜担任招聘职位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
 
  2.报名地址:昆明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要求用袋装好,袋子及照片背面均写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名时出示原件审核,并收取复印件;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
 
  内容包括经济、中文、外语、计算机相关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人员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降低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政审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政审考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昆明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薪酬福利
 
  拟聘用人员应发工资为4650元/月(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及“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咨询电话:63352309、63328080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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