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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红河州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工作通知

2019-07-11 09:16:57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云南红河州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工作通知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红河州2019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资格 复审和面试及体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9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公告》要求,现将红河州2019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计划指标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至23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蒙自市振兴路红河州政务大楼一楼红河州人才市场服务大厅。
 
  (三)资格复审方式:2019年红河州“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资格复审采取全州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审核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登录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om)下载《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按说明填写后,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笔试准考证、有工作单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递补要求: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三、资格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
 
  四、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面试地点: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州农校综合楼七楼(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并带齐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四)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组织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9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7:00到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口集中体检。
 
  (二)体检地址: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延上海路向南行100米。
 
  (三)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预先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由省财政按每人320元标准补助。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3天注意多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激烈运动;近视患者需要戴框架眼镜,不能佩戴隐形眼镜;体检当天穿较为宽松、未带金属纽扣的衣服;因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做盆腔B超前,请憋尿;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诉医护人员和体检组织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招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复检时间: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后及时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体检,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取消招募资格,请考生们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六、递补要求
 
  (一)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
 
  (二)我州深度贫困县,在体检及后续招募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放弃,且本岗位无递补人选的,可根据条件,在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且专业相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跨岗位调剂补录1次。
 
  (三)因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出现递补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体检等工作于8月5日前完成。
 
  七、特别提醒事项
 
  (一)因个人因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红河州“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阶段,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到场的,经红河州“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及相关后续程序的各位考生,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9月1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签订协议上岗后,更换通讯号码的,及时告之州、县两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单位。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检时不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中心的(超过半小时)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考生本人负责。
 
  若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873-3747775,3721589(传真)
 
  联系人:段佳利、潘健、马庆瑜
 
  附件:红河州2019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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