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云南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7年昆明市五华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公告

2017-05-05 09:29:28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昆明市五华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00:00-5月30日24:00,准考证打印:2017年6月8日(星期四 )00:00,考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星期天)下午。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五华区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以老年慢性疾病诊治为重点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和省市医保定点医院。医院占地5.3亩,编制病床250张。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疼痛科、麻醉科、口腔科、中医内科、中医骨伤、急诊科、保健科、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功能科及窥镜室等专业科室。目前,区人民医院正在筹建新医院,未来几年会有更快更好的发展,将进一步成为医养一体的大型综合医院。
  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疫情控制、慢性病防治、计划免疫、卫生检验、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五大卫生监测等工作职责。
  五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展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口腔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专业、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五华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部分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详见《五华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学历放宽到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费用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进行报名,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报名网站。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00:00—5月30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网络报名的流程
  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规格160*210)——提交报名信息——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交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4.报名资格审核
  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的方式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类似,计算机判定审核未通过,报考者可电话联系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考申请信息。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人工审核申请联系方式:
  五华区人民医院 0871-65523537
  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71-66312541
  五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871-63624477
  申请人工审核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
  5.交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如果审核通过,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如果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改报符合其他条件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按照省市关于考试收费相关规定,报名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交费时间:交费与报名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交费时间。
  6.准考证打印
  成功交费考生于2017年6月8日(星期四 )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找不到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3.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 : 3的比例,若某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低于1 : 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和范围
  考试方式及范围详见《五华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考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星期天)下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上通知。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的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五华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专业、学科参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同时提供相应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2017年毕业生,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签署书面保证书,保证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⑤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昆明市五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⑧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
  以上证书(证件、证明)材料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需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保证书(现场签署),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未能按期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五华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4.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分别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及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五华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五华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中不合格人员,由五华区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和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五华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应聘人员若有违反,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或相关人员若有违反,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上述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组织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7.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28562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6277515
  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3627335
  2017年五华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zip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