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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02-25 12:44:23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3月31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批准,2016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为29人(招聘岗位详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的人员(详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按照有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不能参加对应岗位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
  (1)登陆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个人诚信承诺书》。
  2.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6年4月12日至4月13日登陆云南人才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后须进行网上确认并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每人须缴纳100元,用于考务工作。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 27日至4月28日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承办,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每个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即组织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后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次后如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规定的不低于1:2的招考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2的招考面试比例的,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专业的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考生必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7.在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样式详见附件);
  8.2张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
  (四)面试
  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70%。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参加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公布。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取《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有优先项者进入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一并在云南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云南人才网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或者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次后仍不合格时,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体检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首次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于获得本人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复检。考生只能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云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由省委办公厅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纪律要求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符合工作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出现虚假、不实信息的,将视情况严肃处理。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3990148,63990151(省委办公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3994456,(驻厅纪检组)
  0871-63990162,(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
  传 真: 0871-63990148
  1、《2016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2、《2016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个人诚信承诺书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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