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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5-11-18 09:38:51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发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只受理投递本人简历,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2月15日。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复习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6年云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Public Security Fire Forces Collgeg),坐落在美丽的春城昆明。学校成立于1991年7月,建校校名为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安部消防局直属普通高校,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消防部队招生,培养基层消防指挥人才的专业学校。
  学校着眼于基层第一任职需要,秉承“祖国、责任、厚德、博学”的校训,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践行“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从严治校”的发展之路。立足实际、着眼未来、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经过24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部队管理、科研水平、对外交流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各项教学设施日趋完善,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体系日渐成熟,教研能力不断增强。24年来,培养出了一大批消防战线上的英雄楷模,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共和国的消防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的赞歌。
  二、拟接收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用心理学、历史学、临床医学、中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本科生(含)以上学历: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绘画、行政管理、审计、财务管理、交通运输。
  三、接收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范围。
  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二)不接收的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四)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男生身高不低于 160cm,女生不低于158cm;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女生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五)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六)接收岗位。全校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岗位。
  (七)特别说明。报名系个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四、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一)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
  (三)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五、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只受理投递本人简历,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2月15日。符合接收条件并有意入警者将本人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通过邮局的EMS快递邮寄至我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小石坝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政治部干部处。邮编:650208。联系电话:0871—67210444—8205(工作日8:00-17:00)。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我校将对报名考生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等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资格审查将于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电话查询,审查通过人员将电话通知到本人,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四)面试。通过面对面问询、交谈、了解接收对象的入警动机、言行举止、形象气质和综合能力素质等。
  (五)身体检查。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规定的体检项目组织实施。
  (六)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七)心理测试。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气质、价值观和意志品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暂定在2016年1月下旬进行,所有项目全部完成需要3天左右时间,地点在云南昆明,
  六、享受待遇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进行为期一年的入警培训、当兵锻炼和岗前任职培训,期间享受部队相应等级的工资待遇。
  (二)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2016年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七、筛选淘汰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淘汰。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批准。
  (二)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三)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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