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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滇中产业新区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通知

2015-08-07 11:40:31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现将滇中产业新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1.报考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除法、检系统以外的县(市)、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岗位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进行了网上确认的人员;
  2.报考省直管且驻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地税系统岗位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进行了网上确认的人员。
  具体名单请各考生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上查询。
  (二)时间
  2015年8月9日,下午13:00开始。
  (三)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四)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五)面试考官
  在全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本次面试中,有招录任务单位的考官,将不予抽调。
  (六)面试安排
  见附件1。
  (七)程序
  1. 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2:30—13:00期间进入云南警官学院3号门。
  2. 考生按分组抽面试考场,考官、监督员等工作人员分别抽面试考场。
  3. 引导员将考生由报到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此时,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和后续考录程序。进入侯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并向其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注意事项。
  4. 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5.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6. 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现场及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政务网(http://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政务.cn/)公布。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确认表,以供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
  2. 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3.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引导员带领考生离开警体馆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4. 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5. 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6.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 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8.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9. 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10. 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1. 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九)监督
  面试工作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特别提醒: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无论何种原因,致使考生超过规定时限到达面试地点的,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点击下载>>> 面试安排
  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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