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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普洱市公务员(法检系统)面试及后续公告

2015-08-07 11:36:21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普洱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相关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2015年普洱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递补、确认等环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1.司法岗位。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面试方式(模拟法庭控辩)。 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
  2.非司法岗位。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二)面试时间
  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全天。考生必须于8月15日上午7:30分前到达考场 。
  (三)面试地点
  报考普洱市人民法院系统考生: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思茅区茶苑路六号)。
  报考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系统考生: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思茅区茶苑路三十七号)。
  二、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报到时,须同时持有本人身份证、网上确认表以供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
  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由面试组织单位进行公示。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的计算方法以《公告》为准。
  三、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四、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人民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三项工作的实施顺序为先进行体能测评、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
  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8月16日上午8:00
  体检时间: 2015年8月17日上午8:00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体检标准: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执行特殊体检标准,其他人员执行普通体检标准。
  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体检费用,自行向医院支付。
  五、考生须知
  1. 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2.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点名结束,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4. 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5.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 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 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9. 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0. 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联系电话: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0879-8881003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0879-2827314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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