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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01人)

2015-05-22 14:22:58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801名工作人员,云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网上报名时间是2015年6月3日0:00-6月7日24:00,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部分可结合2015年云南事业单位招聘适用教材进行复习。笔试时间是2015年7月4日。具体详见下文。
  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公告及计划
  (一)2015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共801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17人、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684人(麒麟区151人、沾益县32人、宣威市63人、马龙县59人、富源县78人、陆良县93人、师宗县26人、罗平县85人、会泽县97人)。
  (二)《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于2015年5月22日在《曲靖日报》公告,《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招聘计划同时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公告。市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 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招聘计划统一在规定网站随即发布。
  (三)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 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 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特殊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招聘须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5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曲靖市外生源或户籍的考生必须是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设有专科、中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经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或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非正高职的岗位时必须参加笔试;
  8.2015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0:00—6月7日24:00
  (二)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
  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网络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即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⑴填写个人信息,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⑵确定报考岗位,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并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⑶照片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照片要求:本人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⑷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照片后,必须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可先行查看报考该岗位报名资格机审情况,确定报考该岗位后,再进行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均为无效信息。
  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对己通过审核及在人工审核期间的报名信息都不允许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提交审核前,须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只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条件”、“年龄条件”、“性别条件”、“招聘专业”、“就业状况”、“生源地条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9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其各项条件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电脑将列出9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9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立即进行交费;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若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项目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则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6月3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6月5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6月6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6月8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当天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考生要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
  网上交费时间:2015年6月3日0:00—6月11日24:00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进行交费。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选择银行卡进行支付。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目前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20余家银行网上支付,也可使用非本人银行卡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除报名费:
  (1)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2)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4)残疾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出具的证明;
  (5)完全失去土地、且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办理时限:
  (1)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6月3日至6月10日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6月3日至6月9日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10日前将《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免除报名费用汇总表》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结束两周内,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的网站公布。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所交费用将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曾在以往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如通过报名,一律不予退费。
  5.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系统提供截止前一天24:00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6.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4日。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帮助打印。
  五、笔试相关事宜
  (一)笔试科目设置。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性、技术性强,为了既选拔到人才,又体现公平公正。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50分。《综合知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理论知识,详细请参考《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试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所报岗位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参考现行大中专院校相应的教材。
  (二)《专业知识》试卷类别划分。
  考试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设置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岗位考甲类试卷,设置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岗位考乙类试卷。
  《专业知识》笔试试卷分类参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来划分,归类为21个试卷类别,实行“分类考试”,具体为:
  1.数理化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2.工业类(轻纺工程类、化工类、材料工程类、能源动力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类、机械设备及自动化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3.水利水电类(水利水电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4.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通信与电子科学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5.建筑类(建筑工程类、测绘工程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地矿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6.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7.环保类(环境生态与安全类、天文与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8.食品卫生管理类(食品科学与烹饪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卫生管理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9.农业类(农学类、水产养殖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0.林业类(林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1.畜牧类(生物学类、动物医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2.文史哲学类(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出版与传播类、心理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政治学类、民族宗教类、社会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3.经济类(财务会计类、财政与金融类、经济管理与贸易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4.管理类(管理科学类、旅游管理类、图书档案管理学类、军事与兵器科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5.法律类(法学类、公安学类、司法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6.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美术与摄影类、音乐与舞蹈类、戏剧类、广告装潢与艺术设计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7.体育类(体育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8.护理类(护理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9.医学类(西医学类、中医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20.药学类(药学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21.医技类(医技类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三)专业要求。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一致方能报考;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四)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五)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00测试《综合知识》,下午14:30—16:30测试《专业知识》。
  (六)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麒麟区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七)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7月19日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qjrs.cn)向社会公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
  (八)笔试成绩查分。
  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时,在符合查分范围情况下,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全客观题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查分:
  1.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查分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受理。申请查分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填写《查分申请表》。
  六、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仅限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曲靖市及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以下政策予以加分:
  1.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我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75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款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或户籍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外地户口迁入曲靖市3年及以上(2012年6月3日以前落户)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重复计算。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报到证(登记证)及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报到证(登记证)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及报到证(登记证)。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及报到证(登记证)。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书》及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及报到证(登记证)。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书上须有县级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及报到证(登记证)。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登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级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及报到证(登记证),并经曲靖市文化体育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及加分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7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2.加分情况统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学历认定
  (一)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二)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报到证(登记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三)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四)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市、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云南省留学人员学历认证机构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五)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六)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市人才服务中心复审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⑴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
  ⑵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⑷在按规定的比例确定或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时,若因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超比例的,按市属事业单位或各县(市、区)招聘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确定。无具体规定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的依据。
  ⑸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考生须填写《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带半寸免冠照片2张)。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录(聘)用资格;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又无理取闹,情节严重的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考生若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前三天,向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若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招聘方案规定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等情况,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单位招聘方案的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合格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6日至8月7日,地点在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麒麟北路18号);报考各县(市、区)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6日至8月10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或通知。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登记证)、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成人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档案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2.有过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由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年限)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在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5.2015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其它证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登记证(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市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在规定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
  联系电话及办公地点:
  1.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8967943,地点: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
  2.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47876,地点: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
  3.宣威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189647,地点: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
  4.会泽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5688819,地点:会泽县通宝路399号(会泽县政府大楼一楼);
  5.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4622760,地点:富源县文化路125号(职中五楼);
  6.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939531,地点:陆良县东门街23号(陆良县政府大院内);
  7.师宗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5768113,地点:师宗县荣海新区(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四楼);
  8.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74-8732508,地点:罗平县文笔路2号;
  9.沾益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61149,地点:沾益县五机关大楼七楼;
  10.马龙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8880816,地点:马龙县政府大院内。
  2015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招聘计划表.xls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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