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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文山富宁县教育系统招聘高中紧缺教师42名公告

2015-02-15 15:51:54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云南文山富宁县教育系统招聘高中紧缺教师42名。云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具体招聘程序可通过下文了解。
  富宁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岗位教师公告
  为补充富宁县教育系统人才需求,解决高中教师紧缺问题,经富宁县人民政府研究,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云南省内、外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岗位教师42名,引进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教师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高中紧缺岗位:云南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云南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13年以后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45名高中紧缺岗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请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富宁人社网 (www.ynfnrs.gov.cn) 查看《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计划》,下载相关表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式
  2015年富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岗位教师和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工作小组到相关普通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限及报名办法。
  1、招聘时限:高中紧缺岗位2015年2月20日至 5月30 日。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
  2、报名办法:高中紧缺岗位考生应在招聘时限内到富宁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小组参加的省内外各高等院校及各类人才供需洽谈会招聘现场报名,详情电话咨询教育局人事股0876-6125007.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参加应聘考生请向学校领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协议书时盖好院系、学校印章),以便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签订。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同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两寸四张,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据的计生证明和公安部门出据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的相关证明;《富宁县高中紧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者填写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建议通过快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紧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面试前一周的工作时间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在富宁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邮寄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邮编:663400
  联系方式: 0876-6125007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高中紧缺岗位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四个方面。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地点接受县人社局和教育局面试和考核,面试采用问答式和高中相应学科全景公开课教学方式进行,考核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考试时间、地点。高中紧缺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小组通知为准。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教育局人事股电话通知为准。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高中紧缺教师各岗位拟聘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派出的招聘组进行现场加试面试决定。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并由教育主管部门与本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如果面试成绩没有达到《中共富宁县委办公室、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宁县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11〕15号)意向要求,可作为高中紧缺岗位教师意向人选,不再享受相关引进优惠政策。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资格复审和体检由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时间与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进行,请签订协议的考生适时上网关注有关招聘公告。
  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按照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审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登记通知书、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
  特别提示:资格审核要求考生报考条件与招聘岗位计划一一对应,若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这些专业之间变换了连接词的,如“及”换成“与”,或者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需要注意的是,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比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未纳入目录的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审定。
  2、体检。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高中紧缺岗位: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富宁人社网 (www.ynfn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后,由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根据总排名、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人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意向书,待正式报到时再签订正式合同书,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转正定级评定职称。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优惠政策
  引进人员在学校教学效果好、质量高,圆满完成《富宁县引进高中紧缺教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的任务,享受《中共富宁县委办公室、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宁县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11〕15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待遇:(一)“凡到我县工作并定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财政一次性补助20万元以上住房补贴,并视做出的成绩和贡献情况给予奖励” (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给予1万元的奖励。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在享受以上政策外同时享受我县教育奖励办法规定应享受的相关奖励政策。(四)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在本县范围内落户,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配偶、子女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推荐至相应的对口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入;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保证其子女按照意愿自行择校就学,并不得收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五)因到我县工作而被原单位辞退、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才,根据本人要求和用人单位意见,工作满一年后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连续计算工龄。(六)用人单位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相关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876-6125007
  富宁县教育局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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