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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博州人大常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8 08:42:05 字号: | | 【 打印 】

  博州人大常委会是自治州地方权力机关,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拟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4名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文秘人员,男3名〔其中汉族2名,蒙古族1 名(懂蒙汉两种文字)〕,女1名(汉族)。

  二、报考条件

  ㈠报考范围:全州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在职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㈡资格条件

  ⒈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

  ⒉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工作能力强;

  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⒋在县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的人员工作年限须满三年;

  ⒌年龄在30岁以下(含30岁),身体健康。

  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⒈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⒉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⒊与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⒋不符合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三、遴选的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㈠发布公告

  2013年2月26日在博尔塔拉报、博尔塔拉电视台、博州政府网、赛里木湖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㈡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3月6日。

  报名地点:博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09-2318229。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单位同意的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⒈下载打印《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意见后盖章;

  ⒉报考人员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报名表》在赛里木湖网公示公告栏网页下载(简章及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betl.xjkunlun.cn)。

  ㈢资格审查。由博州人大常委会遴选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更有效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笔试、面试和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㈣蒙古族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空缺。女性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空缺。汉族、男性两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则两个岗位空缺,超过3人不足6人的,空缺一个岗位。

  ㈤笔试

  ⒈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3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11:00时-13:30时。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⒉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命题作文写作,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

  笔试试卷采用汉文命题和制卷。蒙古族报考者用汉文答题 。

  蒙古族报考者加试蒙文,笔试成绩按蒙汉4:6比例计算。

  ⒊笔试的实施。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被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⒋成绩公布。2013年3月12日,由博州人大常委会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笔试成绩。

  ㈥面试

  ⒈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博州人大常委会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⒉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和工作能力素质等。面试考官由博州人大常委会遴选领导小组选派人员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具体时间以题目规定时间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拟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进行考察。面试合格人数只有1人的,按1:1比例进行考察。

  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

  ㈦考察

  考察工作由博州人大常委会遴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中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考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人选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考察工作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

  ㈧ 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博州人大常委会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为准。

  ㈨确定调入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博州人大常委会遴选领导小组提出拟遴选人选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党委组织部。

  ㈩调前公示

  由博州人大常委会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赛里木湖网站进行公示,并分别在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909-12380、0909-12388

  咨询电话:0909-2318725

  附:2013年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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