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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博乐市招聘373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2017-04-05 17:27:01 字号: | | 【 打印 】
  博乐市招聘373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简章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11日下午13时。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博乐市人力资源中心窗口(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博乐市招聘373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因博乐市成立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充实一线工作人员力量,经市党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博乐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373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373人,具体岗位见职位表;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省、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目前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以及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截止2017年4月3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族别不限;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岁至40岁(年龄范围在1977/04/03以后,1999/04/03以前出生);
  7、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11日下午13时。
  2、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博乐市人力资源中心窗口(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政审表》。
  7、报名费:15元 笔试费:40元
  《招聘简章》、《职位表》、《政审表》及《报名表》,通过双湖网http://www.blsdj.com、博乐市政务网http:// www.xjbl.gov.cn、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微信平台公布下载。
  (二)笔试
  1、笔试试题由市纪检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统一命制,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统一使用汉语。
  (三)面试
  1、面试由人社局、组织部、纪检委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时间定为2017年4月16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拟于2017年4月18日公布,届时将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行。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当地纪检部门监督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7年4月23日至4月30日通过博乐市双湖网、博乐市政府网、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微信平台公示七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1、此次招聘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500元(包括基本工资2000元(其中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维稳补贴1000元,伙食补贴500元),如在社区包户另有包户绩效考核奖励金400元;
  2、除以上工资待遇外,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三、经费保障
  此次招聘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费用由博乐市财政予以保障。
  四、监督及要求
  博乐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组织和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政策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博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政审表.xls
  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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