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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政法干警招121人 8月25日起报名

2016-08-20 10:39:35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新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工作即将启动。这次面向社会招录121名公务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即定去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并服务一定年限。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我区将在8月25-29日组织报名工作,9月24日开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工作,9月25日组织教育入学考试;11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12月底前,完成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2017年2月底前入学。《招考公告》、《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近期将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党建网发布。
  据悉,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国家为基层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招考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毕业后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定向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需服务满5年,本科满7年,专科满9年,方可交流。
  需要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的是:一要诚信报考,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在网上报名,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报考信息提供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获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二要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关注招考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和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注意按照招考要求,理性报考,积极备考,按时参加招考笔试和后续招考环节。同时,注意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考信息。
  此外,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批准,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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