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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天津政法干警考试进入面试人员资格验证通知

2013-09-08 15:59:59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天津市招录培养基层公安民警工作安排,兹定于8月20日、21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地点: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5号)

  二、验证时间:

  1、报考市区公安分局基层民警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8月20日上午8:30至11:30

  2、报考环城四区和武清、宝坻、蓟县、宁河、静海公安分局基层民警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8月21日上午8:30至11:30

  三、注意事项:

  考生进行资格验证时,须携带相关资料。包括: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尚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开具报名推荐表)。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3.天津市2010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提供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验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此通知

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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