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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方案

2013-08-15 00:08:57 字号: | | 【 打印 】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科技大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93名(不含各类高层次人才),其中教师和科研岗60名,通用性专业技术岗3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科技大学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建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建立的4所轻工类的本科院校之一,前身是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批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食品、发酵、造纸、海洋4个特色优势学科在全国最早建立,相关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位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国内拥有重要影响。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最优秀、最适合的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分类:教师和科研岗、通用性专业技术岗(包括辅导员岗、教辅岗、综合岗)、管理岗。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选、省(直辖市)级特聘(讲座)教授、省(直辖市)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第一层次人选、学校“海河学者”特聘教授等。
2.教师、科研岗
年龄在45岁以下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教授;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博士(“211”重点大学毕业)。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通用专业技术岗、管理岗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处分;硕士及以上学位;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就读于“985”或“211”学校和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的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优先。学业成绩优良,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在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社团组织领导经历)者优先。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岗:
(1)应聘者请登陆http://www.tjpnet.gov.cn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ust.edu.cn(天津科技大学)、http://hr.tust.edu.cn(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等相关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登陆http://rs.tust.edu.cn/zpsys(天津科技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也可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person88@126.com、personnel@tust.edu.cn,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尽量提供下列个人材料:
①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③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④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的收录情况,包括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等,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2.通用专业技术岗:
应聘者请登陆http://www.tjpnet.gov.cn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ust.edu.cn(天津科技大学)、http://hr.tust.edu.cn(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等相关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http://rs.tust.edu.cn/zpsys(天津科技大学网上招聘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报名,报名时需从以下7个类别中选择一项,不得兼报,具体岗位信息见岗位信息表。
1、辅导员岗,共10名(包括岗位20、21)
2、食品生物类相关,共4名(包括岗位2、6)
3、行政管理类相关,共3名(包括岗位3、5)
4、理工、机电信息类相关,共9名(包括岗位1、4、7、8、13、15、16、18)
5、建筑类相关,共2名(包括岗位10、11)
6、财务会计类相关,共3名(包括岗位12、14)
7、文科教育类,共3名(包括岗位9、17、19)
★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重要提示:由于公共科目考试是市教委统一时间组织,而应聘者需到本人应聘的学校参加考试,因此,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高校报名。)

3.管理岗:
具体岗位信息及招聘方案请于近期登陆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岗:全年招聘
2.通用专业技术岗:201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本公告第四部分的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岗:由学校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通用专业技术岗:
报名截止后,人力资源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这一比例,按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和考核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岗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岗位实习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通用专业技术岗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


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外语水平测试。其中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需参加天津市教委组织的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由学校组织考试,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测试占总成绩的1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英语应用能力。
★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1年5月8日上午8:30——10:00(公共科目)
10:10——11:40(专业科目、外语测试)
笔试地点:通过http://hr.tust.edu.cn网站另行通知或见学校当天张贴公告(地点为:河西校区主楼F区一楼入口处公告栏)。
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②就业协议书(空白);
③本人纸质简历;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毕业证明;
⑤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学习期间各种奖励、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答辩、面谈等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通用专业技术岗的7个分类分别依笔试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和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资格根据每个分类的所有笔试成绩由高往低依次确定,不按照某一个具体的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往低单独确定。即:每个分类参加面试的人员数=此分类内的招聘岗位总人数×3,参加笔试人数若不足1:3,按照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2011年5月10—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3分钟的自我介绍,5分钟评委提问。
面试顺序:按姓氏拼音正序确定面试顺序。
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请应聘者登陆http://hr.tust.edu.cn查询。
(3)心理测试:
2011年5月10-11日,采用专业心理测量软件,具体时间地点以当时通知为准,心理测试只作为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论显示不适合所应聘岗位者将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由学校和市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的具体方式:与被考察人员签订临时性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10个工作日,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并依据合同为被考察者提供相应的工作报酬。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http://www.tjpnet.gov.cn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hr.tust.edu.cn(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22-60273323,联系人:彭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60273350(((
*招聘计划下载

天津科技大学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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