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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报考须知

2013-06-24 18:09:18 字号: | | 【 打印 】

 

教育层次 招录对象 学历要求 毕业去向 学制 学费 指南 专科教育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详细 >>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 2年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专科教育
详情 >> 本科教育
专升本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 2年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本科教育
详情 >> 本科教育
第二学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 研究生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专业)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 2年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研究生教育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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