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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商业大学新增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

2013-06-06 08:47:07 字号: | | 【 打印 】

天津商业大学2012年度新增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引才招聘工作,优化学校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项式)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天津商业大学现面向社会新增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和科研岗位教师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商业大学简介

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1980年,原名天津商学院,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现有财务管理、金融学、旅游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四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一个“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一个热能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冷冻冷藏技术工程教育部研究中心;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两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一个管理创新与评价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财务管理、金融学、旅游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四个国家级特色专业;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两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民商法学五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二、总体要求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岗位(发布招聘方案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招聘人数、要求及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选、省(直辖市)级特聘(讲座)教授、省(直辖市)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第一层次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优秀留学归国博士、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不受招聘名额限制。

(二)教学、科研类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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