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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6名人员最新公告

2013-07-05 16:16:30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解决我所部分岗位人员短缺问题,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基本情况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隶属于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天津市专业化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被评为全国软科学研究八十强、天津市骨干研究所、天津市经济建设先进科研院所和天津市科技咨询信誉单位。我所紧扣天津发展的脉搏和方向,围绕天津发展的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向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多种科技信息服务,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经济的增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相关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建成了天津市科技信息中心、天津市科学技术评价中心、天津市科普中心、天津市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包括:科技网络建设与服务、科技评价与评估、科技情报研究、科技经费监管、科技会议服务、科学传播与普及、项目查新检索、科技电视制作、科技文献服务、刊物编辑出版、中外文翻译等。所内下设信息中心、评价中心、情报研究中心等9个业务部门,通过各部门间的联动和资源整合,围绕科技主管部门的职能和社会需求,提供从低端到高端、多层次、专业化、“一条龙”式的服务,得到了各用户单位的肯定,奠定了我所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上半年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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