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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4-08 15:22:43 字号: | | 【 打印 】
  2021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天津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1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研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我院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
 
  二、招聘岗位
 
  我院2021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1、2020、2019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具备办理调入手续的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yxxh.tj.gov.cn)和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http://tjiiti.org.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从2021年4月8日开始。(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
 
  报名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6:00。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缴费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4月28日9:00至16:00。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我院委托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我院按照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安排,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19日9:00开始。
 
  笔试时间:5月23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专业考试
 
  报考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专技岗1、专技岗2”的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专业测评,不按要求参加专业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技岗1主要考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规划研究、课题研究、产业数据分析能力。专技岗2主要考察项目和资金评审、验收、绩效评价、项目管理等能力。
 
  专业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谈
 
  结构化面谈缴费时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并下载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结构化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结构化面谈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5:5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yxxh.tj.gov.cn)和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http://tjiiti.org.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序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
 
  如果因疫情防控等因素,出现需要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会在发布招聘方案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28229696-8051;监督电话:28229696-8117
 
  点击下载>>>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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