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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

2016-03-15 09:30:18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3月24日8:00至3月28日18:00,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可参考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公布如下。
  报名表填写说明
  1. 考生填写姓名、用户名(居民身份证号)、密码、手机号、邮箱等内容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能填写报名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是考生完成报考的重要信息,务必牢记。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由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带入报名表中,考生在填写时务必真实、准确。生僻汉字若无法输入,可用同音字加“*”替代,并在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
  2.填写报名表时,以红色“*”号标注的项目必须填写,“工作简历”、“主要业绩”两个项目,没有的必须填“无”。照片必须先在个人中心上传然后再填写报名表。
  红色字体为提示字体,提醒考生该项目还没有填写;右侧带有“查询”按钮的,点击“查询”按钮进入可选择职位;没有按钮的,在栏内填写(建议将“学习培训简历”、“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家庭情况”提前在个人中心填写完整,首次填写报名时自动带入到报名表对应项目中)。其中,“学习培训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学校(系、专业)学习。
  3.在填写“是否为应届毕业生”一栏时,符合《政策指南》中关于“属于(或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应选择“是”。其他人员选择“否”。
  4.报考单位部门、报考岗位、报考单位部门代码、报考岗位代码,由考生点击报考单位右侧的“查询”按钮,进入招考计划表,直接点击蓝色“选择”按钮即可。同时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数。
  5.备注栏的填写
  若招考单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例如:某一招考岗位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书”,则考生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6.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暂存”按钮,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仍可修改;也可点击“提交”按钮,直接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修改。
  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信息填写有误或者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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