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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2014-07-31 17:01:32 字号: | | 【 打印 】
  2014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预计在9月启动,届时四川公务员考试(www.chinagwyw.org/sichuan)将在第一时间发布考试公告,以便于考生了解最新的考试政策。考试公告中对考试加分政策作明确说明,现我们查看2014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对于加分政策的规定,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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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加分规定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 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 (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 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 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昭化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 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 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以上内容为2014年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对笔试加分的说明。2014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尚待公布,加分规定需以最新公告的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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