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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2012年下半年考录公务员泸县职位体检递补公告(一)

2013-09-10 15:59:52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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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职位(职位编码:1040406)因有1名考生在进入体检过程中自愿放弃,出现1名空额,递补该职位综合成绩第3名的考生朱黎进入体检环节。请该考生于2013年1月28日(星期一) 8:30—17:00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公大楼旁)公务员管理股领取体检通知书。于2013年1月29日(星期二)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具体详见体检通知书)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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