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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2013-09-09 00:01:58 字号: | | 【 打印 】
    1、能否报考多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我对职位表里的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3、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用人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4、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2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5、招录对象面向退役士兵

  面向退役士兵的职位,限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报考。(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

  6、招录对象面向“四个计划”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四个计划”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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