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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务总概

2013-09-08 08:02:16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QQ交流群:247553138    

    政法干警考试的全称: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试

    解释:是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培训两年后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任职的一种政法类公务员录取的新程序,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所工作人员等。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始招时间: 2008年初步试点
    与其他公务员招录的主要区别:政法干警的录用程序与一般公务员相同,但录用后要到规定的院校接受两年的专业培训,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务部门)实习不少于半年,学习期间免学费有补助。毕业后,研究生要在基层服务5年,本科7年,专科9年,方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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