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 > 公考资讯 > 正文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专业核对表(教育局公布)

2013-08-15 00:11:15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15日开始报名,很多人在报考时,常会遇到不知道到底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的问题,咨询有关部门的回复也是模糊不清。那么我们抱怨归抱怨,报名还是要报的,怎么去解决这样的问题。如下为教育局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各位报考者可下载下来核对下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报考。

招考公告——》 公告解读 ——》报名入口 ——》国考报名指导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教高[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要求,我部对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9年印发的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为便于新目录的实施,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现将新目录、新规定及对照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工作按新目录执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

  二、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我部拟在近期按新目录和对照表统一组织整理。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高校要依据新目录和新的专业介绍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进行全面修订,积极借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和经验,及时将其固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之中,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新目录和新规定的印发实施,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doc


  教育部


  2012年9月14日


2013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 报名 大纲 职位表 职位对比 报名200问 报考指南 报名答疑 通关课程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