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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如何确定?

2013-08-07 08:09:42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如何确定
 

  第一节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第二节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第三节 关于七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中央编译局、对外友协、外交学会、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2年11月24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5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第四节 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监管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综合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统计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1年11月24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5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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