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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安排的通知

2013-06-16 12:14:5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关于2011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四川省公安厅招考简章》(以下简称《公告》和《简章》)的规定,现将我厅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按《公告》和《简章》规定,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1年12月25日上午。

(二)地点。成都体育学院第2田径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成都体育学院。

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第2田径场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评分方法、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有一项不达标者即不合格,其余项目不再测试。

四、提示

(一)体能测评全封闭进行,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测试场地,请家属亲友不要陪同前往。

(二)请考生在测评前注意热身,以防意外受伤或感冒。

(三)请考生注意掌握时间,按时参加测评。不熟悉路线的考生,建议提前查看。

(四)每个体能测评项目测试结束后,请签字确认,否则成绩无效。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时做好相关注意事项,并确保指甲不超过指尖0.3厘米。

(六)体能测评成绩随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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