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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工作的公告

2013-06-10 00:07:31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广安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已进入考察阶段,现就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2年12月18日至31日。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由广安市公安局负责(联系电话:0826-239635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因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附件:广安市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察人员名单.xls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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