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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宣汉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2 00:01:4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宣汉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201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0名。其中:小学57名;初中31名;高中7名;职教5名。

招考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2年四川省宣汉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具有从事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有连续5年以上授课经历的在编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连续任教满10年的我县中小学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提供任教学校每年3月、9月的领薪花名册复印件(学校签注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学校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我县在编在职教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4日18:00点前。

2、报名地点:宣汉县机关幼儿园(东乡镇后街36号,县中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818-5233026。

(二)报名方式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2012年10月26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职教专业教师岗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批准,可调整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名后三天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根据应聘者意愿按岗位条件调整报名岗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报考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岗位的,要选报具体学校和具体学科。报考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的,只报学科,不报具体学校。

3.县外在职教师报名需要提供当地教育、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宣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中相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普通教育类

普通教育类各职位只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为准。

《专业知识》:高中英语、语文、初中英语、语文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类);高中数学、物理、初中数学、物理、化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类)。英语专业知识笔试,不考听力和口语。

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大纲》。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的高中教材。

(二)职业教育类

1.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为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

2.技能操作检测:技能操作主要检测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笔试时间

《公共知识》:2012年10月27日09:00—11:00;

《专业知识》:2012年10月27日15:00—17:00。

(四)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试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9月30日。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10月26日18:00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宣汉县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七)技能操作检测

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者,按照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操作检测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其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检测;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技能操作检测环节。

操作技能检测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技能操作检测,同时缴纳技能操作检测考务费80元。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教育类: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职业教育类: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60%+专业知识×40%+政策性加分)×70%+技能操作检测×30%

考试总成绩和各项折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数,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检测成绩为序),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按学校和岗位、其余学校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项在宣汉教育网(www.scxhedu.com)上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考并进入该专业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该空额专业岗位所有参加体检、考核人员都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宣汉教育网(www.scxhedu.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818-5233026,5223227);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专业岗位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一)聘用办法:公示无异议后,由报考同一专业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公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为序)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各报考专业岗位应聘者经选择确定单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发给聘用通知。其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宣汉教育网上(www.scxhedu.com)通知。

(二)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本次招聘人员服务期为3年,在服务期内不得流动),由宣汉县教育局填写《宣汉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花名册》和《宣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三)所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宣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考务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52232270818-5233026

附件:年四川省宣汉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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