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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0 04:05:47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站实际,拟公开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乐山市环境监测站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30号,是乐山市环保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乐山市境内地面水、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乐山中心城区大气环境、声学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及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且符合《乐山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2013年乐山市环境监测站考核招聘人员计划数内进行。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乐山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2013年 3月30 日17:00前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SXSX2011@163.COM  。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0日。 联系人:谢世新 联系电话:2130290、13320911260 五、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13年5月 15 日至2013年5月 16日上午9:00至下午6:00在乐山市环境监测站203号会议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30号)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乐山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2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六、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013年6月6日组织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验室分析操作技能。 七、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九、其它 本次考核招聘其它事项将及时在乐山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lsshbj.gov.cn/siteHuanbaoju/index.aspx)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乐山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乐山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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