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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招考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8-02 00:00:05 字号: | | 【 打印 】

屏山县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招聘岗位的公告》的规定和《关于做好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3〕175号)的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7月8日- 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B0102)。

三、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表中带阴影部分的考生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书面材料(公告附件3)。在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二)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招聘资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将在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3年7月11日下午17点截止。请排名与入闱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且有递补希望的考生及时与屏山县人社局联系,于7月11日自行到屏山县人社局候补,逾期不再递补。

(二)教育系统幼儿岗位教师专业技能面试时间为7月15日,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

(四)因考生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递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5700223


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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