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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0-09-15 13:29:22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四川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2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笔试的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统一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备考推荐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本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本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岗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2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各遴选单位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填写说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遴选单位负责。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各遴选单位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0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的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统一考试满分100分。
 
  部分职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以下简称“加试”),加试满分100分。不开展加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即为统一考试成绩。开展加试的职位(详见《职位表》),笔试成绩=统一考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统一考试和加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0年11月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各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按遴选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布。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在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遴选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遴选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试用和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对象,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8227820。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8205087
 
  各遴选单位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8200731
 
  市委宣传部:8225643
 
  市委统战部(市侨联):5958023
 
  市委人才工作局:8224375、13778960514
 
  市红十字会:8242220、13558951495
 
  市商务局:8229976
 
  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局:2324902、18990935111
 
  市卫生健康委:2325565、1399095708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984467063
 
  市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5103036、18090972160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8204640、18224235607
 
  市老龄健康服务中心:8200555、8224566
 
  附件:1. 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2020年度宜宾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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