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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2019-06-12 10:32:36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四川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4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4日,报名地点: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市中区汉安大道西段1866号)全科医生楼三楼人事科办公室。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等文件规定,经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64名护理人员(含助产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基本条件、岗位聘用条件
 
  (一)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64名护理人员(含助产士)。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条件。
 
  (三)岗位聘用条件
 
  1、年龄要求:
 
  (1)26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省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或2019年7月31日前省级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未通过护士资格考试者不予以录用)。
 
  4、身高156CM及以上。
 
  二、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自主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并审核,不接受他人代交报名资料。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4日,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前来报名。
 
  3、报名地点: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市中区汉安大道西段1866号)全科医生楼三楼人事科办公室。
 
  (二)简历核查及资格审查
 
  1、简历核查
 
  报名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年龄、专业、学历、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婚姻生育状况等,做一份真实、详尽的个人简历。简历中须含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依次装订,并带上所有资料的原件。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执业地点需与该工作单位相同);
 
  (5)已取得省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须注明规培医院);
 
  (6)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鲜章)。
 
  2、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审核报名条件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学籍证明等。
 
  (三)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1、综合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试的流程严格按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内一医〔2019〕22号)文件执行。
 
  3、综合测试成绩构成
 
  在我院规培的护士综合测试成绩由2年规培期间的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他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理论、技能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四)成绩公示
 
  综合测试环节结束后,按综合测试总成绩排名在院内及医院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体检
 
  1、公示期结束后,我院人事科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录取人员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即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录取人员进行体检。
 
  (六)聘用
 
  1、根据公示和体检情况,由人事科通知录取人员并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实行编外聘用,与编内职工同工同酬,具体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此外,未参加省级护士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还需签订规培协议,在我院接受为期两年的护士规范化培训。
 
  2、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规培生须提供省级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根据试用期制度,新入职的职工试用期定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取消聘用。入职后参加规培的人员,若两年内没有取得省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我院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4、在聘用前及聘用后一经发现报考者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作解聘处理。
 
  咨询电话:0832-2179546   0832-2179462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