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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8-01-17 09:33:31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18:00截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及条件
聘用岗位名称及岗位编号
聘用人数
岗位要求
(年龄、学历、专业背景等)
承担的主要任务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行政辅助
(2018001)
2
1.年龄:22岁-35岁。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不限。
4.所需技能或具备资格:会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1.整合大学生创业服务资源,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咨询交流、评比推介、孵化融资等服务。
2.加强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协调,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深入在泸高校举办创新创业宣讲会,邀请专家和创业成功人士开展相关活动。
 
(注:上班地点在泸州市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
人才开发工作行政辅助(2018002)
1
1.年龄:22岁-35岁。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不限。
4.所需技能或具备资格:会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1.协助做好人才开发、人才服务管理等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上班地点在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
  (二)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及条件
聘用岗位名称及岗位编号
聘用人数
岗位要求
(年龄、学历、专业背景等)
承担的主要任务
劳动能力鉴定服务行政辅助
1
1.年龄:22岁-35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
3.专业:不限。
1.主要从事收件、发件、档案整理等文秘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上班地点在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
  备注:以上招聘人员中,1人须为新进城落户人员(原户籍为农村户口,1年内在我市城镇范围内新落户;或者被聘用之后,其农村户籍必须转为我市范围内的城镇户籍后方可办理聘用)。
  三、招聘程序
  报名—初审—考试考核—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或者川南人才网、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招聘公告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扫描件。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
  4.请将以上资料以电子文档压缩形式统一发至邮箱:20493361@qq.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格式编写。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18:00截止。
  (三)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考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用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未入围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试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3116881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6111002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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