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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宁南县公安局考试招聘辅警15名公告

2017-02-24 09:45:2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四川宁南县公安局考试招聘辅警15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报名地点: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二楼)。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四川宁南县公安局考试招聘辅警15名公告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川公发[2016]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宁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宁南县公安局辅警15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公安局。招聘名额15名(男性11名,其中会驾驶持A1照三年以上1名。女性4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户口为宁南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持A1驾驶执照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
  三、不得报考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吸毒人员。
  (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二楼)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转军人原件和复印件;
  2、复转军人如有立功证书的需提交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时提交《宁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6、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科50元,合计2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身高、视力、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前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8时40分—11时,下午14时40分—17时结束。
  2、体能测试地点:宁南县初级中学运动场。
  3、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对报考者进行测试。男性测试100米、4×10往返跑、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五项。女性测试、100米、800米、4×10往返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五项。凡体能测试有两项不及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吸毒检测
  1、检测时间:2017年3月6日上午8时40分---12时;下午14时40分—17时30分。
  2、检测地点:宁南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原宁南看守所)。由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对报名者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分笔试、计算机操作两项,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打字、写作、文档编辑排版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3月7日下午,在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笔试、计算机操作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考试四日内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同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录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体能测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试用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81559199
  监督电话:0834-4572305
  原标题: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辅警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宁南县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表.xls
  2、宁南县公安局辅警招录考察政审表.doc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