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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公务员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重要依据

2016-12-02 09:31:36 字号: | | 【 打印 】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讯:昨日,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获悉,泸州市下发了《泸州市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全市将围绕“2017年通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中期评估、2018年通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验收”目标,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力争到2020年,形成基本完善的政务诚信制度体系,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行政行为监督机制、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明确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等11项重点任务。
  《方案》要求,泸州市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清理和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定期公布收费目录清单,除因涉密等特殊情况外,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
  《方案》提出,泸州市要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实现所有权力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并上传至“信用泸州”、“信用四川”、“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公示。
  《方案》强调,泸州市将完善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资质挂靠、围标串标、拖欠工程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还将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标准、招标信息、投标过程、中标结果向社会公开。
  《方案》同时明确,泸州市将把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依据。此外,泸州市将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其中,今年底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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