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 > 招考公告 > 公务员 > 正文

2016年下半年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抗震救灾加分申报的公告

2016-11-18 09:17:54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下半年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抗震救灾加分申报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阿坝州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点设在马尔康县、茂县、汶川县,为方便广大考生报送抗震救灾加分材料,根据《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考生申报抗震救灾加分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地点
  加分材料的报送地点:
  1.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公务员考录奖惩科4007号(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阿底村加油站后)
  2.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室B221(茂县县委政府集中办公区B区)
  3.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8号)
  考生可自愿选择报送地点申报加分。
  二、报送时间
  马尔康市:2016年12月1日至2日;
  茂     县: 2016年12月1日至2日;
  汶 川 县: 2016年12月1日至2日;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注: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送加分材料的,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按时报送。
  三、申报内容和对象
  (一)申报内容:抗震救灾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市(州)级机关及以上表彰的人员;
  2.“4·20庐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四、申报手续
  凡符合抗震救灾中加分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