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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德阳市法院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公告

2016-06-22 16:14:32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带上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8:30前到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前报到(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经确认后,统一组织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测。
  (二)体能测评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具体项目为(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三)体能测评结果公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该名单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不再另行在网上发布公告。若出现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达不到该职位资格复审3:1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并进行体能测评。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六楼政治部办公室(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
  (三)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和报考职位要求准备资格复审资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而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7月4日8:30-17:00。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电话:0838-2595113。
  附件1.《2016年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