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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乐山市犍为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11-18 13:11:08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乐山市犍为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乐山市犍为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乐山市犍为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增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力量,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现象,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发〔2014〕7号)、《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现就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和合同聘用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所需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年龄、学历、专业及名额
  详见附件2。
  具有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的研究生不受专业和名额的限制,全部考核招聘到县级医疗机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持学院开具的学历证明)、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已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1份、1寸标准照一张,到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1、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成都医学院就业双选会现场;
  2、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川北医学院就业双选会现场;
  3、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四川医科大学就业双选会现场。
  (二)资格审查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和确定体检人选或签订就业协议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往届毕业生发给体检通知书;应届毕业生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在这次考核招聘中,按报名顺序进行面试,至计划招聘岗位满为止。
  (四)体检
  确定体检人选的往届生,由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招聘资格。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
  (七)报到、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由犍为县卫计局组织报到,报到时招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再由县卫计局将拟招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
  (八)签订聘用合同
  县卫计局组织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否则不予流动。
  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待遇
  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招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4221259(犍为县纪委)
  0833-4251335(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3-4251503
  犍为县卫计局人事股:0833-4238513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后要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此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所在高校招生就业网发布。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2: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3:乐山市犍为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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