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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招考公务员24人 10月16日起报名

2015-10-14 13:30:46 字号: | | 【 打印 】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5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公布。本次计划招聘24名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5%、35%。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培训班,考生可结合2015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备考。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点击查看2015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考执法勤务一、执法勤务二职位的,限攀枝花市户籍或攀枝花生源地;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大专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6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5年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5年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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