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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阿坝州选调生体检公告

2015-05-22 14:42:22 字号: | | 【 打印 】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阿坝州2015年度选调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6月5日(星期五)
  体检地点:成都市成华区蜀陵路178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北区分部,服务台联系电话:028-83532166)
  二、体检对象
  《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告》中阿坝州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可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公务员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5年6月5日上午7:00前,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大楼门口报到,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二)考生体检时需上交考生本人已签字、学校已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
  (三)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2.基本信息及病史采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6.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我们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7.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8.考生可在二小时内完成三次血压检测,每次间隔十五分钟以上,以对考生最有利的检测结果为准。
  9.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2.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联系电话:0837—2822303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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