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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招聘20名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

2015-01-12 14:42:13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20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21日9:30-16:30,笔试为公共知识、文字写作,可结合2015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详见下文。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
  为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和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岗位:书记员、司法警察。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三)名额:书记员15名、司法警察5名(男性)。
  二、书记员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年龄:27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敬业精神强。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年龄20—24周岁(1994年12月31日—1990年12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5.0以上。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军队、武警部队复退军人或公安警察、体育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5年1月8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21日9:30-16:30。
  2、报名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处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书记员考试项目为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
  ②地点:龙泉驿区法院
  ③内容:公共知识、文字写作。
  2、计算机测试(占总成绩的40%)
  ①时间:2015年1月23日下午。
  ②地点:龙泉驿区法院。
  ③内容:汉字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3、面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15年1月27日下午。
  ②地点:龙泉驿区法院。
  ③面试比例: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按比例减少招录名额。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司法警察考试项目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
  ②地点:龙泉驿区法院
  ③内容:公共知识、文字写作。
  2、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
  ①时间:2015年1月23日下午。
  ②地点:龙泉驿区法院。
  ③内容:100米              12秒60以内
  1000米             3分20秒以内
  引体向上            20个以上
  3、面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15年1月27日下午。
  ②地点:龙泉驿区法院。
  ③面试比例:体能测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按比例减少招录名额。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15年1月28日下午。
  2、地点:龙泉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旁。
  (五)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五、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
  2、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服务期限不少于两年。
  六、管理
  (一)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我院统一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1440元。
  (二)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增加院龄工资100元。
  (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84862049
  咨询电话:028-84875326
  九、本公告由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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